庭前会议是否可以多次召开?
丁金坤称,根据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第六条规定,根据案件情况,庭前会议可以在开庭审理前多次召开;休庭后,可以在再次开庭前召开庭前会议。
丁金坤表示,由于审判期限的限制,不可能开很多次庭前会议。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虞元坚表示,被告一方所指的“非法证据”简单来说,可能指公安或者检察院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比如“刑讯逼供”等。“法院临时取消,可能是考虑需要时间对被告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的意见进行初步审查。”
虞元坚表示,“一旦真的有非法证据,不去处理,会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
有网友表示疑惑,原定于12月17日的开庭延期,距离下次开庭会不会很久?李先生一家十多人都在昆明,现在该回去还是不回去呢?
丁金坤表示,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庭前会议距离下次开庭相隔几天或几星期都有。”
丁金坤称,12月17日再次召开庭前会议,以期控辩双方对证据的合法性达成一致。无论是否达成一致,法院都可直接开庭,在庭审中调查。“达成一致,开庭就快了,达不成一致,开庭就慢了。”
虞元坚律师称,家属需仔细询问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 释疑|王力宏李靓蕾巨额财产怎么分?孩子抚养权归谁?2021/12/16
- 看的蛋疼!男子吃早餐鸡蛋突然爆炸202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