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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岁老太12年无法退休 幕后黑手到底是谁?
2021-09-15 14:23:00 来源:重庆晨报-上游新闻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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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对昂的公司诉翠屏区政府一案作出了行政裁定。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经历机构改制后无法办理退休

  马啸曾经是宜宾市翠屏区的公务员。1986年因工作调动,她从自贡市富顺县来到了宜宾市翠屏区,在原宜宾市翠屏区物资总会工作了16年,其个人档案也一直存放在翠屏区政府组织部的档案馆。

  公开资料显示,原宜宾市翠屏区物资总会系翠屏区政府直属的事业机构。而事情正是缘于原翠屏区物资总会的改制。

  1999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以精简机构及人员编制为目的的机构改革。2001年9月17日,宜宾市翠屏区政府作出区委《关于宜宾市翠屏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明确不再保留原翠屏区物资总会,其行政职能并入宜宾市翠屏区经济贸易局。

  2001年12月28日,翠屏区财政局报告了原翠屏区物资总会资产及人员整体转制债权、债务审核情况后,2002年1月14日翠屏区政府正式作出区府函[2002]4号《关于同意物资总会“整体划转”改革方案的批复》,“同意原翠屏区物资总会整体从政府机构剥离并改制为民营企业”。该批复文件指明,在原翠屏区物资总会机关的离休、退休人员按政策剥离后,日常管理交由宜宾市翠屏区经济贸易局负责。

  2002年3月18日,宜宾市翠屏区人事局、宜宾市翠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相继作出了《关于对<关于将物资总会在职人员工资关系转出经贸局的报告>的批复》,同意区府函[2002]4号文件精神,并且将原翠屏区物资总会的公务员马啸、潘仲成、陈健等3人的公务员身份,以及周勤、周黔等2人的机关工人身份随改制自动解除,其工资关系也从2002年3月起转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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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迟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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