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社会  >  社会与法
搜 索
驾考当枪手拘役两个月 伪造身份证件也要获刑
2017-08-31 10:19:4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章程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案例三:伪造身份证件也要获刑

  2016年3月,在医院工作的寻某请求同事刘某代替自己参加2016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

  刘某答应帮忙替考后,发给寻某一张他个人头像照片。寻某伪造了一张基本信息为自己、照片为刘某头像的居民身份证,并于考试前一天连同从网上下载的本人准考证一起交给刘某。考试当天,刘某持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和寻某的准考证代替寻某参加考试时,被监考人员识破,刘某承认了代考的事实。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以代替考试罪和伪造身份证件罪,对寻某和刘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2016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是由人社部发文实行的全国性统一考试,但并非是由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因此,被告人寻某和刘某的行为均不符合代替考试罪的构成要件。但被告人寻某和刘某结伙伪造居民身份证,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依法应予惩处。遂判决寻某和刘某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寻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一千元;判处刘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罚金一千元。

  特点

  被告人年轻且学历高

  九成系大学以上学历

  据经办法官介绍,代替考试罪具有四个特点,以天河法院审理的案件为例,一是被告人年轻且学历高,涉及的9名被告人中5名为80后,4名为90后,其中将近九成的被告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

  二是涉及的考试范围较广,包括有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等。

  三是部分应试者和“枪手”为应付考试的身份核查而同时具有伪造身份证件的违法行为,容易触犯刑责更严重的伪造身份证件罪。

  四是犯罪事实较为清楚,被告人都表示认罪受罚,对判决结果无一上诉。

责任编辑: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