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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愿拿钱赎人 民警协警4人收钱放人均被判刑
2017-08-29 14:59:36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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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盗窃嫌疑人提出愿意拿钱赎人,他们动摇了

  民警协警4人收钱放人均被判刑

  吴某在高速路服务区用干扰器偷钱被抓,某派出所4名办案人员收受其2.5万元钱后放人,并将吴某偷窃的1万元改成数目不详,将吴某录入刑嫌人员信息,未录入违法人员信息。事后,民警、协警4人瓜分了这2.5万元。昨日,邕宁区法院一审判谢某等4人犯徇私枉法罪分获有期徒刑7个月、6个月及缓刑等。

  嫌疑人交钱后竟被释放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月1日下午2时许,某派出所当天的值班领导、指导员谢某指派民警李某,协警雷某、廖某出警处理高速公路某服务区吴某盗窃一案。李某等人到现场后,得知吴某(另案处理)利用解码器盗窃一辆商务车内的挎包,被保安当场抓获,包内有现金1万多元、少量外币等。民警于是将吴某带回派出所继续调查。

  在调查期间,吴某如实供述了其盗窃的犯罪事实,同时表示愿意拿钱来赎人。李某便将这一情况向谢某汇报,得到谢某的同意后,授意廖某、雷某具体办理。廖某和雷某多次许可吴某通过手机联系其朋友黄某帮忙筹钱、送钱。同时,廖某在谢某的默许下,对吴某的供述笔录进行修改,删除其供认盗窃财物价值1万多元的内容,并由吴某重新签字确认。

  当晚9时许,吴某的朋友黄某将2.5万元送到派出所给李某,李某拿到钱后于当晚将吴某释放,一直未对吴某盗窃案依法提请立案、侦查。事后,谢某、李某、廖某、雷某4人将2.5万元进行私分。案发后,4人分别退出违法所得8000元、7000元、1500元、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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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