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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22年未结 75岁老人索赔31万暂扣款遭拒
2017-03-27 16:30: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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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赔偿义务机关

  现有证据难证明扣押款归报案人

  为何扣押的这笔钱20多年没返还?盘龙分局认为,因为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对于扣押的款项无法定性所以没有返还。由于证据不充分,对于归案的沈姓男子也无法起诉,不足以证明暂扣的款项就是报案人李先生被骗的钱。

  昆明市公安局称,沈姓男子的家属也曾写信给公安机关要求查明事实真相,还沈姓男子一个清白,并退还扣押款项,如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真相后,沈姓男子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一定承担。他们维持盘龙分局的国家赔偿决定结果合法有据。

  焦点2

  两名嫌疑人曾到案?

  代理律师

  有收容家属通知书嫌疑人可能归过案

  律师发现,盘龙分局在给昆明市公安局的一份“国家赔偿复议答复书”中,在阐述案件事实和不予国家赔偿的事实中明确载明,分局所陈述的事实有沈姓男子的笔录和李某的笔录等证据。

  同时,律师还在卷宗里发现了两份1995年盖有昆明市公安局公章的,给被收容人家属的通知书,通知书上写明了嫌疑人李某和魏某的名字,案由因诈骗,通知书上记载,两名嫌疑人均收容的地方为盘龙收容所。

  综合上述两份证据,代理律师认为,两名嫌疑人当年可能已经归过案,为何找不到一份供述笔录?

  赔偿义务机关

  先开文书后抓人结果没抓到

  对此,盘龙分局解释说,当年公安机关开好了文书去抓人,但没有抓到人。所以在给家属的收容通知书上,只写明了“95年”并没有具体的日期。对于这份“国家赔偿复议答复书”中出现的有李某的笔录,是笔误造成的。

  云报全媒体记者熊波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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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