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局
法院判决美容院返还20万
于是,董阿姨将诗婷美容院起诉至法院,要求美容院退还尚未消费的预存款50万余元。
由于美容院仅提交了董阿姨全部消费账目的三分之一,一审法院经当庭核对账目,酌定美容院返还董阿姨未消费款项20万元,对于这一数额,董阿姨并没有提起上诉,认可了一审判决。而美容院一方上诉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酌定退还20万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我们真是耗不起了。”严先生说,事发后,家里老人的情绪和身体都受到了极大影响,而自己和爱人也没有精力去进行无休止的诉讼,因此虽然一审法院仅判决退还20万元,一家人也决定不再纠缠此事。
本案二审主审法官表示,在这起消费纠纷中,美容院的经营并不规范。美容院并没有与董阿姨签订正式的服务合同,也没有保存董阿姨在店的消费记录,虽然双方都认可确实存在未消费的部分,但对于未消费的数额分歧较大。
法官表示,作为经营者,美容院应当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由于无法通过现有账目计算出准确的未消费数额,双方各执一词,法院只能依据在案证据进行酌定。
经审理,三中院近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了美容院的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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