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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免征房产税 重磅利好!
2019-05-10 08:30:45 来源:大洋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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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部门将采取一系列税收减免政策,支持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

  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面,《公告》规定,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来说,同样有着利好消息。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也将享受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同时,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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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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