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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护士”先行军!北京拟在朝阳区率先试点
2019-02-14 08:46:26 来源: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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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上海、浙江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正在制定详细方案。

  对患者普遍关心的医疗安全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将探索限定上门服务的项目,选取可靠的医疗机构进行合作,来控制风险。具体服务项目仍在研究,但已基本确定,主要提供安全性高的服务项目,如家庭褥疮护理、中风等康复护理。

  上门打针、输液的品种也将加以控制,可能产生不良反应的品种如青霉素、抗生素等,都将排除在外,“绝对的无风险是不现实的,但是通过限定服务项目,应该可以说风险可控。”

  该负责人同时透露,上海正在制定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医护上门服务,“医院的全职护士在非工作时间是否可以出去上门服务?出去服务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这些都是试点中要解决的。”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正在抓紧时间研究、推进,让试点政策尽快落地,并达到医患双方都满意的效果。对于网约护士收费问题,其表示还要和医保等相关部门衔接,需要一定时间。

  【焦点1】

  新规出台后,将带来什么改变?

  服务提供主体必须为医疗机构

  记者注意到,此前已有互联网医疗企业推出手机APP,提供护士上门服务。

  试点方案制定参与者、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暨中日医院远程医疗中心主任卢清君认为,网约护士服务让医患互动变得更方便,特别是对长期卧床的慢性病人有很大帮助。

  他进一步解释说,这部分患者行动不便,如果每次复诊、换药都去医院非常艰难,对于周期性的重复护理,护士上门服务将极大方便患者。另外,护士上门有可能会发现患者的病情变化,对慢性病患者的监护也有好处。

  一位互联网医疗从业者告诉记者,试点方案的出台有些“意料之外”,毕竟相比于热闹的互联网医疗,医护上门并不是一个热门的领域。

  卢清君认为,在网约护士还未成气候之际提前出台规范,是为了让这一新业态有法可依,“试点方案把网约护士的应用场景限定得非常具体了,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开。”

  按照试点方案,今后提供网约护士服务的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而且要在试点地区内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拿到试点许可,才能提供服务,现有互联网企业自己开办的“护士上门”业务将受到很大影响。

  “对企业来说,不再是做个APP就能提供服务;对患者来说,不再是网络上填一张申请表就可以预约护士上门。”卢清君说。

  【焦点2】

  患者医疗安全、护士人身安全如何保障?

  患者必须在医疗机构首诊

  焦雅辉坦言,“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最关键的环节是两个安全的问题。一方面是护士到老人家里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人身安全如何保障;另一方面是医疗安全,比如一旦发生了输液反应,患者的医疗安全如何保障。

  北京一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护士上门服务的需求大,风险也大,越是出不了门的老人,护理操作往往更加困难,加上目前医患关系紧张,医务人员缺乏很好的保障机制,因此对上门服务态度慎重。涉及到输液等项目,则要求患者此前在医疗机构输过液、没有不良反应等。

  对此,试点方案要求,网约上门的护士必须是实体医疗机构派出的注册护士,应当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能够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试点医疗机构在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前对申请者进行首诊,对其疾病情况、健康需求等情况进行评估。

  卢清君认为,让患者先到医院进行线下首诊非常必要,今后通过线下首诊,医疗机构可以提前知道护理内容、患者病况,医护人员也可以在确认患者身份、病情后才上门服务,保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

   【焦点3】

  今后会否进一步放宽范围?

  全国推行暂无时间表

  按照方案,试点时间为今年2月至12月,除6个试点省市外,其他省份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选取试点城市或地区进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形成可复制的有益经验,逐步推广。

  今年12月底试点结束后,“网约护士”是否将在全国推广?卢清君认为,这取决于试点暴露出来的问题大小,如果试点出现的问题容易解决,或许明年就能全国推广。

  目前,“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聚焦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医疗护理需求。现实中,不少孕产妇、婴幼儿也有上门护理服务的需求。卢清君认为,目前对孕妇、儿童上门护理的管理经验还不够完善,儿童尤其是6岁以下婴幼儿,病情变化非常快,护士发现婴幼儿病情变化的能力不足,这种情况下放开,需要非常谨慎,“估计不会那么快放开,逐步探索比较合适。”

责任编辑: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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