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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子同胞姐弟对簿公堂 法院:亲情比金钱珍贵
2017-09-08 14:08:16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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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投资房产家人反目

  同胞姐弟对簿公堂

  姐姐拿出欠条要弟弟还钱弟弟声称欠条是受迫所写

  本是同胞姐弟,却因投资一处房产反目成仇,多次对簿公堂。姐姐本以弟弟名义在广州购买了一套房产,后来房产升值,姐弟俩决定将该房出售,但因卖房钱款分配问题,姐弟俩引发纠纷,姐姐一纸诉状将弟弟告上法院,要求弟弟支付欠款及利息。对此,弟弟却声称该房屋并非姐姐以自己名义购买,而是自己想要购房投资,只因当时年轻没钱,不得已才向姐姐借款,且该笔借款已经归还。记者昨日获悉,本案经广州花都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姐姐的诉求。弟弟不服提起上诉,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通讯员陈雅敏、肖园园

  姐姐

  以弟弟名义购房房产升值后售房闹纠纷

  林云(化名)和林涛(化名)是一对亲姐弟。据林云回忆,2004年10月,她和弟弟林涛约定,由她出资,以弟弟的名义在花都区购买一套138平方米的房产,该房产每平方米价格为3800元。当时,林云出资支付房屋首付款共15万元,余款374400元则以弟弟林涛名义向银行贷款。姐弟俩还约定,如将来房产升值,弟弟出售房产获得利润后对姐姐作出相应的补偿。

  该房屋于2005年底交付使用后,一直由姐姐林云管理出租,所得租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物业管理等。

  去年6月,林涛决定将涉案房屋出售,姐弟俩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决定出售房屋,待出售后,弟弟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向姐姐作出补偿,而其他售房所得,在扣除各项税费后全部归弟弟所有。

  去年6月30日,姐弟俩对多年往来钱款一并结算后,林涛向林云出具了一份欠款明细,确认在房屋卖掉后向林云支付366000元。此外,林涛还在欠条中承诺,其中20万元将在去年9月归还,余款在卖掉房子后10日内归还。

  去年9月,林涛以每平方米1500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涉案房产。不料,在获得房款200余万元后,林涛却拒不支付林云欠款。

  姐弟因此反目成仇,姐姐一纸诉状将弟弟告上法庭,要求弟弟支付欠款366000元及利息。

  弟弟

  欠条乃姐姐逼迫所写申请父亲出庭作证

  弟弟林涛对姐姐的控告却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辩称,该房屋并非姐姐以自己名义购买,而是自己想要购房投资。因当时年轻,资金不足,不得已才向姐姐借款8万元,凑齐15万元支付了首付款,且该笔8万元借款已经归还给姐姐。房屋交付后,因自己在外地做生意,才委托姐姐代为管理、出租。

  林涛声称,当时自己委托姐姐每月从房屋租金中支付银行贷款1710元,从2006年5月起到2016年7月期间,房租为每月3000元~3500元,但姐姐从未支付给他剩余租金。

  此外,366000元的欠款明细是姐姐和姐夫采取胁迫暴力手段逼迫他所写,林涛表示,当时父亲在场可以作证,为此向法院申请父亲出庭作证,提出反诉要求法院撤销涉案“欠款明细”。

  对此,姐姐林云指出,弟弟的说法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请求法庭予以驳回。林云表示,涉案欠款明细是姐弟俩经协商对十几年的钱款来往进行结算,由弟弟亲自书写,该欠款协议理顺了双方的关系,且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对还款做出了计划,而且欠款明细的内容书写详细、明确,不是在当时受胁迫的情况下书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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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