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
微信证据用处广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微信使用的普及性,目前在诉讼中作为证据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不仅仅局限微信支付,在一些离婚纠纷、劳务纠纷、借贷纠纷等案件中,微信记录也可作为证据递交法庭。
案例1
借钱不还?微信对账、催款记录可以帮忙要回来
郑州市的王女士与张女士原是朋友,2015年下半年,张女士以家里老人住院为由,借用王女士信用卡先后刷卡1万余元。但一直没有归还。当年9月至10月,王女士先后8次通过短信、微信方式与张女士对账、催款。最终两人对簿公堂。
法院认为,借款应当偿还。原告所提交的其与被告的微信记录能证明被告张女士拖欠王女士1万余元借款本金没有归还的事实。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返还王女士1万余元及利息。
案例2
感情不和要离婚?微信记录成凭证
目前,离婚率不断升高。在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中,不乏一些拿出微信聊天记录用于证实两人感情破裂的。
方先生和夏女士1999年在河南省平舆县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婚后育有一子,但夏女士认为,双方婚后经常发生口角,丈夫性情越来越古怪,行为越来越偏激,多次通过短信、微信向她及她的朋友发表“同归于尽”的危险言论。夏女士认为夫妻缘分到了尽头,带着双方短信及微信截屏5页,作为证据来到法院起诉离婚。
夏女士的证据是为了证明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可挽回。然而,丈夫方先生也提供了两人感情好转时期的相关记录。最终,法院认为原、被告结婚多年且生育有子女,双方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且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已经建立起了一定的夫妻感情,没有判决离婚,并提醒夫妇俩,在夫妻双方平时的生活中,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都在所难免,面对问题、矛盾时,双方应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要双方在今后的家庭生活中多加沟通、互谅互让、妥善处理家庭事务,夫妻感情和好、家庭和睦还是有一定希望的。
案例3
劳动报酬被克扣,“临时工”和公司都出具微信记录作证
家住荥阳市的牛女士3年前到一家文化公司应聘。工作半年,拿到的工资极低,她见公司总是不签合同,便决定离开,但公司却以工作中出错为由,扣了她最后一个月工资。法庭上,双方提供的证据中,包括视频、音频、工作手册、账目明细及微信记录。
根据相关证据,法院认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告到被告处实际工作6个月余,双方存在真实劳动关系。被告作为用工单位扣除一个月试用期外,应当及时与作为劳动者的原告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被告未即时与原告订立劳动合同期间的几个月,应当支付双倍工资8510元。此外,原告自行辞职,被告未支付最后一个月工资1617元,无法律依据。最终判决该公司给付牛女士近万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