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拉人入伙”“三级分销”涉嫌传销
如今,朱峰和赵星他们做的事正被人质疑为传销。
“今天早上还有人举报脉宝云店的事情。”当记者就脉宝云店的经营模式向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咨询时,他回应说。他认为,这种变着花样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的形式是借助互联网升级换代的传销新形式。
不过赵星等人并不认为自己做的事业违规。虽然前段时间云集微店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罚款,但在赵星看来,云集微店之所以被封,是因为它没有直销牌照。
“我们是合法的直销,因为我们有直销的牌照,而且我们的牌照是中国2006年第一批颁发的直销牌照。”话刚说完,朱峰给记者发来了一张电子版的“直销经营许可证”,该电子照片上标注的企业名称是“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据了解,南京中脉的确是首批获得商务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于2009年正式启动直销事业。不过,脉宝云店官网上也并未显示脉宝云店是南京中脉旗下的分支机构。
《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文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拥有直销牌照的企业,也要具体剖析其模式是否超出直销的范畴。”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律师指出,不同于传统传销采取拘禁等人身限制手段,部分社交电商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展传销,往往通过商业利益吸引和说服等形式“捆绑”下线。
赵占领告诉记者,社交电商是否涉嫌传销存在几个判断标准:是否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是否分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是否根据下线获利,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返佣”。
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秘书长、创奇社交电商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于立娟接触过许多社交电商、直销企业。根据她的了解,业内确实存在一些相对于直销企业总部非常独立的经销商,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认知,监管和约束不严,这些经销商可能有违法行为,如果不加以管理,其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
即使被罚,依然有人很着迷
相比传统传销,社交电商的传销模式更具有迷惑性和隐蔽性。李旭说,部分社交电商借助互联网渠道发展传销,实现跨地域性的传播,涉及人群更广泛,圈钱的金额更高,同时存在隐蔽性高、查处取证困难等问题。
这些概括性的特征似乎有些抽象,但一些实际的案例给部分涉嫌传销的社交电商的危害写下了注脚。
最近,看到云集微店被处罚的新闻后,王丽和父亲一直在发愁,到底怎么才能把妈妈从云集微店的事业中劝出来。“我和我爸一直劝,但是我妈就觉得我们不支持她事业,反而说我们思想不够先进。”王丽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一年前,在同事的邀请下,王丽的妈妈缴纳了365元的会员费,正式成为云集微店的一名店主。“在上面买的东西很划算又都是好东西,还比超市的便宜。”回家后,她兴奋地和家人分享着“赚钱的商机”。
起初,王丽以为母亲只是三分钟热度,很快就会放弃。没想到妈妈随后加入了各种微信培训群,每天定点守在群里听“老师”发语音。出于好奇,王丽旁听了2次微信语音课,“感觉就是讲空话、“喂鸡汤”,一直都在介绍它们(云集微店)是先进的。”
“导师还鼓励我妈发展业绩,我妈就打电话让她的朋友注册。”王丽描述了母亲发展业绩的线路:先是“跟不要钱一样”买了几箱护手霜,然后谁来扫码注册会员就送谁一瓶。甚至附近一家按摩店里的师傅也在她的催促和劝说下,注册成了云集微店的会员。
面对云集微店涉嫌传销的言论,王丽妈妈的回答十分淡定:“不就罚点钱嘛!”但在王丽看来,云集微店的商品质量还有待检验,她并不看好妈妈的这份生意。“在云集微店买的很多外国的东西,我都不敢信。有次买的俄罗斯蛋糕,用料还不及小蛋糕店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