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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新骗局:中介要求租客用APP 名为交租实为还贷
2017-08-01 09:31:15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谢杨柳 钟传芳 陈建连 曾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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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E走访

  广州疑也存在此类骗局

  此类骗局在广州是否存在?记者以租客身份走访了数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广州链家的工作人员表示,在正规的中介公司,租户和房东一般都会签订租房协议,包括租期、交租方式、中介费等信息,具有法律效力,绝不会要求租户下载任何APP,并改变交租方式。

  唐盛房产的工作人员则透露,只有一些小型的私人中介,才会要求安装APP来交租。裕丰地产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在广州这么大的市场,肯定存在一些不良中介,为了赚钱要求租户下载相关APP。海珠区一名房东则表示,自己在广州也听说过这类情况。

  对此,广州房地产中介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协会暂未收到相关案例的投诉。

  F律师

  中介或涉嫌构成诈骗

  广东著名建筑房地产律师及房地产法库创始人刘金纲、房地产法库核心成员刘金明认为,从民事层面来看,租客和网贷平台之间的借贷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理由是网贷平台和中介公司对租客存在欺诈情形;租客受到中介公司误导,虽然在注册时点击了借贷合同条款,但亦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从刑事层面来看,中介公司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租客误以为在通过网贷平台支付房租,但实际上是在借款和还贷款,根据《刑法》第22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数额较大”而应定罪处刑。

  两位律师建议,租户需要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防骗意识,切忌贪图小利,以免落入消费陷阱甚至被骗。一旦发现被骗,租客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以欺诈和重大误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与网贷平台的借款合同,并要求网贷平台、中介公司连带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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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