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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族要注意!明天这件事可比大甩卖更给力
2017-03-14 20:56:01 来源:中新网  作者:刘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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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易考拉海购截图

  再如洋码头,提出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前提是不影响二次销售,未开封,未使用,包装完好,物品状态良好;所附带的所有附件,礼品,收据,商家的独特辨识码都保持完好无损。然而,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随机点开一个商品,却看到了“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标识。↓

  洋码头截图

  此外,据上海市消保委日前开展的网购消费体察,家乐福、欧尚等网上超市提高无理由退货门槛。这些电商均要求消费者自行前往实体门店办理退货,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给退货设置了障碍。

  体验一把就退货?退货也要厚道

  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一时冲动买错了东西,“七天无理由退货”简直不能太贴心。不过,也有一些消费者正是看中这一便利,钻了政策的空子。

  日前,微博认证为“威索尼可声学有限公司董事长”的网友@郁夏峰晒出一张图片,图片上是几大箱子的电子产品,该网友配文称:“京东七天无理由退回来的货,这里足够买一台法拉利了,我们承诺不卖二手机,翻新机的,但是希望也尽量减少退货。以后京东商场比较贵的产品我们都不会考虑在上面销售。”

  在评论里,网友们不太关心这几箱子耳机到底值不值一台法拉利,反倒不少人声讨为“蹭听”而退货的。@郁夏峰则表示,某款产品已经确定不在京东发售了,“除非不支持七天退货政策”。

  网友@ClassicFilm表示:“原货退回的还好,有些人钻空子,退假货回去,尤其是耳机耳塞这类,不好鉴定的”。更有网友表示,“更厉害的是换成高仿退回去”。这脑洞也真是够大的!

  七天无理由退货虽好,可不能滥用!滥用不仅损害卖家利益,也间接伤害了其他消费者。而且,为防止无理由退货权的滥用,特别是防止恶意退货,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早有规定,对一些不适应退货的商品进行限制。不过,对企业来说,如何减少十次购买九次退的“假消费者”,也需要上心了!

  注意!不是所有商品都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根据办法的规定,以下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1、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2、鲜活易腐的商品;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此外,以下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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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