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5月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油黵地天主教小学(海泓道)的一名前男教师,被指于4年前为年仅12岁的女毕业生X补习时发展师生恋,约3年间性交300多次,其间女童珠胎暗结,更涉替她付钱堕胎,两人分手后,女生在新男友劝告下报警。案件昨于高院开审,X女生控诉被告几乎“日日想做”,如她拒绝对方便会发脾气,基于自己已经奉献了宝贵的第一次,令她感到反抗也没有意思,唯有继续与他在一起。
被告朱志华,39岁,昨于高院否认于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6度与13岁以下的女童X、及5度与16岁以下的女童X非法性交,另涉一项串谋促使流产罪名而受审。他于庭上神态自若,离开法庭时更表示“很轻松”。
称坐被告大腿“非爱上他”外形纤瘦,脸带稚气的17岁女事主X,现时在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就读1年级。她昨在录影会面供称,被告自小学3年级教授她数学及体育科,是一名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自己也很尊敬他,不时会到被告位于油黵地平安大厦家中替他改簿,其间有坐大腿的亲密行为,但事主表示感到“好惊”,不懂拒绝老师,但并非爱上他。
及至2004年事主已升读同区中学,更成为他的补习学生;同年年初,事主单独与被告在上址共处,2人在大厅沙发上亲吻,被告突然询问事主:“想不想试下同我发生性行为?”事主称不知如何回应,被告即抱她入房性交,但没有成功射精。她自感当时年纪小,对方又是老师,没有想到事件的严重性。
怀孕3月被告出钱堕胎
事主续指,献出童贞时痛到流眼泪,没有想到会有第2次,但相隔数星期,被告游说事主“试多次”,终于成功在性交中射精。至2004年暑假,事主发现自己迟来月经,被告遂吩咐她到油黵地万荣大楼一间诊所验孕,证实怀孕3个月。被告即时要求事主堕胎,虽为她付手术费,但让她由3,000元压价至2,800元;数天后,事主接受堕胎手术,其间她只感到腹部传来经痛的感觉,全身冒汗,手术后本想窥看吸取出来的东西,但已全身乏力。
事后她回想,最令她无法释怀的的,是“医生”禁止在手术后1个月内性交,她自己也怕再怀孕,但不够2星期,被告又要求发生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