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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犯罪尺度细化 严重情节可追究刑责
2019-02-20 15:29:54 来源:新华网  作者:于子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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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日前,我国对于在解决办理环境污染重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细化明确,依法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新华网北京2月20日电(于子茹)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解决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指导司法办案,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纪要》分为三部分,共15条。其中《纪要》第二部分强调,各部门要坚持最严格的环保执法司法制度、最严密的环保法治理念,统一执法尺度,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惩治力度。

  涉大气污染环境行为的处理问题,《纪要》规定,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法国家规定,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上述行为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适用问题,《纪要》明确对于行为人明知其排放、倾倒、处置的污染物含有危险物质,仍实施环境污染行为放任其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以污染环境罪论处明显不足以罚当其罪的,可以按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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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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