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期间,山西省将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文身机构和市场经营主体、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是否开展未成年人文身工作进行排查治理。妇联、团委、教育、司法等部门将指导和支持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监护主体职责,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文身。卫健委、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将督促监管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文身机构和市场经营主体、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不向未成年人开展文身服务,并对有意愿“去除文身”的未成年人提供规范医疗美容服务。
此外,公安、检察机关、法院等部门会依法调查处理、起诉、审理涉未成年人文身、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守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底线。宣传、网信、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加强未成年人文身危害宣传和舆论监督,加大对相关文艺作品和广告内容的审核,不得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的内容。
另据山东潍坊新闻网报道,10月22日,潍坊安丘市启动为期2个月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行动。
在宣传现场,医疗专家向市民讲解文身的危害:一是易感染,文身通过破坏皮肤真皮层,导致皮肤出血、过敏、肉芽肿;文身材料含有铅、汞等重金属,会使皮肤残存大量毒素而诱发皮肤癌;同时,不卫生文身存在感染艾滋病等传染病风险。二是难复原,文身后存在难以清除、激光去除费用高且效果不佳的风险,多数未成年人文身后悔率极高。三是影响就业、就学,全国各地已出现在校生因文身而被劝休学、退学等案例,文身会直接影响青年人择业选择。四是心理影响,文身会带来标签效应,容易让未成年人与不良人集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此外,文身还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交往和朋友圈产生影响。
今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对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系列工作举措。
该办法指出,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文身。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专业文身机构以及提供文身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社会组织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在广西灵山,据灵山县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10月19日消息,近日,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灵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了1起无照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违法经营案件,这是该局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开出的首张“罚单”。
今年以来,该局共排查美容美发、文身店等经营主体286家次,其中,对1家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经营主体进行责令改正,查处1起无照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违法经营行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