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公务员遴选要求全日制学历 涉嫌就业歧视】公务员遴选不少地市对学历要求为“全日制”,这引发网友不满,同样是国家承认的两种教育形势,不应区别对待。

“遴选条件放宽一点,学历设置成本科以上,不要设置全日制,可以设置学士学位证,让更多的人充分竞争,选拔出品德和能力好的人。”前不久,山东德州一网友在“领导留言板”建议公务员遴选时放宽学历限制。对此,德州相关部门回复:遴选机关不再对学历性质限制为“全日制”。
记者梳理近期多地发布的公务员遴选公告发现,其中不乏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表述。但查阅《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以下简称《遴选办法》),其中并无规定只有全日制学历才能报考。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遴选办法》并未规定只有全日制学历才能报考公务员,部分地方对非全日制学历进行限制的做法失之偏颇,应在实际执行中确保国家相关规定真正落实到位。报考人员认为自己权利受侵害的,可以向当地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必要时可依法维权。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国家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函授及其他远程教育方式实施高等教育。也就是说,无论是全日制教育形式,还是非全日制教育形式,都属于我国的国民教育体系,都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两种教育形式,不应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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