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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护婴幼儿抵扣个税”的21个问答 范围包括哪些?
2022-03-29 09:29:11 来源:红星新闻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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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

  答: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

  17.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答: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18.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

  答: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19.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

  答: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0.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

  答: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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