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题:孩子、车子、房子……这些9月起施行的新规,与你的生活息息相关
新华社记者白阳

9月,一批与民生相关的新规开始施行。教育新规让孩子的权益更有保障,交管新规为驾驶人办事提供便利,契税法让符合条件的购房群体“减负”……孩子、车子、房子,你最关心哪一条?
强化未成年人学校保护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9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对构成学生欺凌的情形和认定规则做出细化。
规定要求学校应当加强作业管理,不得超出规定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规定还对教职工行为提出一系列禁止性要求,包括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索取、收受财物或者接受宴请、其他利益等。
民办教育需坚持公益性原则
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9月1日起施行,明确要坚持民办教育公益性基本原则。
条例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实施学前教育、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在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的标准和方式,与公办学校同期招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科知识类入学考试,不得提前招生。
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基于国家课程标准自主开设有特色的课程,实施教育教学创新,自主设置的课程应当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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