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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做局“围猎”:背上“套路贷”抵押变卖房子
2019-09-04 08:37:1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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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猎”老年人,开始是钱,后来是房子

  张光兴离开老房子时什么都没带,刘曙光还好点,背了包,身份证在身上。老两口一起用力拍门,随后报警。派出所民警来了两次,跟他们一起拍门,里面毫无动静。

  刘曙光回娘家暂住,张光兴却不肯离开这座老楼。他在老房子的同一个单元里,租到一间地下室。

  8平方米的地下室不见阳光,泛着潮气,卫生间在走廊里。张光兴没处开伙,顿顿饭都去附近市场的大排档解决。他一向追求养生,少盐、少油、吃素,大排档的菜得拣着吃。

  他躺在地下室的床上,往上数五层,就是自己曾经的家。每隔几天,他就上楼去看看,敲敲房门。

  有一次里面有人应声,张光兴赶紧要求拿回自己的包,“起码把身份证给我”。最终,他拿回了一个笔记本、一双鞋、一个保温杯,还有他的身份证。

  张光兴在地下室住了4个多月,熬过了2018年的夏天。地下室没有空调,85岁的老人拿湿毛巾擦汗,每隔几天再去亲戚家洗澡。

  9月,张光兴搬出地下室,和妻子在离家不远的一栋筒子楼租房,新住址仍然没有离开方庄。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北京的方庄一带开始建设各国家部委的宿舍区。当时交通不便,张光兴得坐单位的班车。如今,这里早被裹进市中心。日客运量近百万人次的北京地铁5号线从小区附近穿过,30年前荒凉的街道,现在在南二环和南三环之间,在早晚高峰时段打开手机地图,会看见它们呈现表示交通拥堵的深红色。

  齐正一直在劝老人搬远一点,他担心哪天要是遇见杨世军,没准老人又被劝着签了什么东西,“老头太好哄了,让签什么都签”。

  刘曙光也劝他搬到四环之外的地方,租金便宜点,但张光兴不肯去,“就认方庄,他熟悉”。

  房子没了,张光兴去公证处调取公证书,才知道当初给自己办理委托的一位公证员名叫杨宏舟。

  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田硕宁提到,就在今年年初,方正公证处包括杨宏舟在内的8位公证员,因涉嫌一系列“套路贷”“以房养老骗局”案件,已被朝阳警方正式批捕。

  “这是一套黑产业,有食物链。”齐正解释,一些人趁着“金融创新”的时代,趁着“很多监管和法律都没有跟上”,钻着空子做局,“围猎老年人”。前些年还只是骗钱,这两年干脆“盯上了他们的房子”。

  这位律师收集到的证据包括一系列案件中的合同和文书,有所有相关者的签名。张光兴当初与新元公司、杨世军等人签订的所有协议的复印件,目前也都被齐正搜集完毕。

  张光兴守着老房子等待,2018年12月26日,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里写着:“杨世军以张光兴的名义与丁明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

  张光兴签了那份委托代理房产的文件,杨世军就是他的代理人。民法总则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杨世军以张光兴的名义把房子卖给丁明,实际上是卖给自己,那么这个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齐正向记者解释。

  杨世军不服一审判决结果,进行上诉。2019年4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两个月之后,北京市方正公证处送来一份文件,撤销2017年3月为张光兴、刘曙光夫妻做的那份“委托杨世军办理房产抵押、解押、出售”的公证书。

  撤销的依据是《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上个月,中信公证处也针对近800处房产涉案的中安民生案,出具了一份承诺式的决定书,表示不给涉及中安民生的公证债权文书出具执行证书。

  时隔一年多,刘曙光重新走进住了几十年的房子,却感到陌生。家具蒙上厚厚的灰尘,屋里弥漫着怪味,纱窗被老鼠咬破。老太太用钢丝球一遍遍刷洗柜底的污迹。

  家里储藏的酒都成了空瓶,一本属于她的日记不见了。客厅桌上有一本不属于这个家的物权法,被翻得很旧,刘曙光猜测,也许是杨世军的。

  今年1月,杨世军一边上诉,一边另案起诉张光兴,要求其偿还贷款。6月18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目前还没有判决结果。

  在齐正看来,这起“新元酵素案”中第一个拿回房子的案子,或许会成为相关案件中较好的判例。

  据媒体报道,另一位因新元公司抵押了房子的老人,至今仍不知自己当时在公证处究竟签了什么合同,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债主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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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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