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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涨价,趁机“打劫”还是合理调价?
2019-02-12 08:50:48 来源: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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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码实价并不意味着非价格欺诈

  春节期间,外出旅游免不了要住酒店。但记者注意到,一些酒店“狮子大张口”,不仅让游客的出游成本大幅增加,也影响其心情。

  据媒体报道,因为春节旅游高峰,广西桂林阳朔的酒店价格上涨几百元至千余元不等。酒店预订平台信息显示,2月8日(大年初四)晚的入住价格动辄千元以上。其中一家邻近阳朔西街的酒店双床房,2月8日晚入住的价格达到了1500多元。而到了2月12日,价格便回落至500余元。

  对此,阳朔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解释说:“酒店定价是市场行为,政府部门没有办法进行干涉,只要酒店明码标价就不涉嫌违规。”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律师表示,目前,我国《价格法》规定有3种价格: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如果是市场定价,在不涉及欺诈的情况下,价格高低要看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消费者可以选择去消费,也可以选择不去消费。但明码实价并不意味着不是价格欺诈。如果存在虚构事实、虚标价格,或者先涨价后降价等行为,即使是明码标价,其实质上也是一种欺诈。”邱宝昌说。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在酒店客房“一房难求”的情形下,市场已经无法发挥调节酒店客房价格作用,消费者无法经由行使消费选择权对酒店客房不合理涨价发挥抑制作用。因此,政府部门应当对节假日期间酒店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规定节假日期间酒店客房价格的最高上涨幅度,设置涨价“天花板”。

  一些经营者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1月27日,某家政平台发布的通知显示,1月28日~2月19日期间,优质保洁阿姨、金牌保洁阿姨的服务价格将分别增至60元/小时、90元/小时,增幅达50%。另一家家政平台则表示,1月22日~1月31日、2月12日~2月21日两个时间段,保洁服务费由原来的35元/小时调整到80元/小时,增幅超100%。

  记者注意到,除了家政行业,春节前后,美容美发、洗车、宠物寄养等服务业集体涨价已成惯例。

  “这些行业的服务人员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由于春节的到来都纷纷回家过年,所以导致春节用工成本上涨,涨价有其合理性。”陈音江说。

  不过,记者注意到,也有一些经营者在春节前后存在串通涨价、不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打折、虚假优惠等价格违法行为,消费者应当心被宰。

  据媒体报道,重庆主城区的洗车店老板们自发建立了一个微信群,他们会在群里互通有无,春节前商议确立一个相对统一的价格体系。比如,春节前一周同时把价格上涨至50元或60元。如果有人坏了规矩,就会遭到同行的排挤,甚至被踢出群。

  对此,一位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目前服务行业竞争是比较充分的,具体浮动多少,主要通过相互之间竞争、供求关系来决定。但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依据公平、合法、诚信原则进行定价,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如果遇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价格部门举报。(记者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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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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