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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被害711天 江歌母亲能否在中国起诉刘鑫?
2018-10-17 10:24:18 来源:中国搜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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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条【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刘鑫是否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在此前报道中,此前许多媒体都曾提到:刘鑫在案发时关门的行为是否构成间接故意、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刘鑫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最核心的一点就在于她是否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吴立伟律师表示:“江歌是不是因为受刘鑫的委托而出门同陈世峰谈判的,这是判断刘鑫是否具有救助义务最关键的依据。”

  假设江歌是受到刘鑫的委托而出去同陈世峰谈判,那么刘鑫就对江歌的安全就有保障的义务。如果这个时候刘鑫不但没有施救,反而将门反锁,那么就要承担不作为形式的故意杀人的责任。

  刘鑫在其证词中曾提到,日本的门根本无法从里面反锁,从外面一拉就能拉开。“这一点很值得商榷,因为按照常理推断不可能所有的门都是从外面一拉就能开的。”吴立伟律师认为:“当时门有没有反锁,是判断刘鑫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一个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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