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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套房+100个车位“双百院长”被判无期 受贿1.16亿余元
2018-07-13 21:11:00 来源:法制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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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昆明7月13日电 记者今天从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今天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天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王天朝利用其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工程建设、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公司和个人贿赂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32.22万元及美元8万。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天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王天朝受贿细节曝光,受贿上亿元、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因此王天朝被称为“双百院长”。

责任编辑:杨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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