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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共享单车有唯一编码 使用三年应更新或报废
2017-09-19 14:31: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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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19日电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微博消息,《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等两个政策文件近日出台,要求每辆车应在车架前管处打永久性标记(钢印),且钢印清晰,编码具有唯一性;规定共享自行车一般投放使用三年应更新或报废。

  资料图:堆积如山的共享单车。中新社记者李进红摄

  全文如下:

  北京《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出台

  根据《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制定

  根据《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北京市交通委会同各委办局、各区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共享自行车企业,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规范》和《导则》于日前公布。《规范》对共享自行车车辆标准、企业运营和政府监管平台、信息系统安全等进行全面规范。主要规定了七个方面内容:车辆与车载智能终端技术要求、承租人客户端功能要求、企业运营平台功能要求、经营服务要求、政府监管与服务平台功能要求、信息系统安全要求及数据接口协议等。《导则》要求,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遵循“市级统筹,区级主责”的原则,由各区在综合考虑停车需求和场地实际条件等,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基础上,利用临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机非隔离带、行道树设施带和绿化设施带,就近灵活的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做到应设尽设。同时,明确了本市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形式和设施标准。

  《意见》于9月15日公布,由市交通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规划国土委、城管委、工商局、城管执法局、首都精神文明办、网信办、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11部门联合出台,提出要坚持“市级统筹、属地监管、行业自律、企业主责、承租人守法、多方共治、规范有序”的原则,政府、企业、社会及承租人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共享自行车规范发展和管理,共同维护良好城市环境和交通秩序。《意见》共六个部分25条,对涉及政府、企业和承租人的各方责任、企业运营服务条件和退出机制、企业规范经营与管理、停放秩序与规定、监管与违规处罚、增设集中停放区车位、行业自律和社会治理等方面予以明确和规范。

  《意见》、《规范》和《导则》三个政策文件,为鼓励共享自行车健康发展提供了全面、细致、立体的政策保障和规范引导,对共享自行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企业无序投放、承租人无序停放、押金缺少监管、集中停放区车位不足、承租人侵占藏匿、破坏车辆等问题开出富有针对性的药方,将有力推动共享自行车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其灵活方便、节能环保的优点,发挥其在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解决短距离出行需求,治理交通拥堵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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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