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创业展上的创业指导、咨询区。中新网记者金硕摄
大学生创业、学业可兼顾
对于大学生来说,若想创业,却又担心学业如何完成,应怎么去权衡?如今,一项新的规定可以为大学生创业消除顾虑。
今年9月1日起,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施行。该规定鼓励高校学生创新创业,并且提供了制度和改革支持。
例如,采取弹性学制,如果是新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入学后开展创业,可以申请休学。
该规定还明确,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且简化休学批准程序;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还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资料图:清华大学新生排队拍证件照。中新社发李慧思摄
冒名顶替上大学等将严惩
近年来,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备受舆论关注,高校如何审查和把关新生的入学资格因此显得极为重要。
今年9月1日起,教育部发布的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施行,新规明确,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规还要求,对存在抄袭、篡改、伪造学位论文等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参与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学生,学校可以开除学籍。
此外,新规还明确,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