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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贷不还款坑亲戚 多名亲戚手机好友被骚扰
2017-08-29 14:04:53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康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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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

  催债公司行为违法

  京衡律师事务所余超律师表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该法第18条还规定,冒用他人身份证,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本案来看,如果老蔡的身份证确系被他人冒用,老蔡没有过错且不用承担责任,小蔡及借贷平台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借贷平台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责任,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借贷业务。如果借贷平台不履行人、证一致性核对,从而导致别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催债公司的“呼死你”和骚扰短信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即“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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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