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立法和反传销宣传都需要与时俱进
2005年,我国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时至今日,传销早已突破了卖药、卖化妆品这样的实物模式。传销久禁不绝,反倒借助网络手段日渐猖獗,成为近年来两会代表关注的一个焦点。
如何提升打击传销犯罪效果,多位代表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降低追诉立案标准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长梁志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即使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根据刑法规定,刑事打击也只能针对30名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下线传销头目人员,对其他人数众多却构不成刑事处理的传销中低层人员,只能进行行政处罚,起不到震慑效果。梁志毅和另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蒋宇霞,都呼吁应降低立案追诉标准,提升对传销的刑事打击效果。
“10年过去了,传销手段都已升级,传销多样化,法律法规也应当完善。”张晓庆代表呼吁对包括《禁止传销条例》在内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以适应现实情况下打击犯罪的需要。
同样需要与时俱进的还有反传销宣传。记者在阜城县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很多卷入该案的涉案人员都被“高额获利”的虚假承诺蒙蔽,以为自己通过发展下线迅速回本时,也为熟人朋友提供了一种赚钱的方式。防范传销蔓延,加大反传销宣传显得十分迫切。
贾春梅代表说,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一是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二是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三是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如果符合以上三个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张晓庆代表认为,传销手段的花样翻新,尤其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通过加大个案宣传力度,帮助群众识破那些具有迷惑性的手法。让张晓庆代表印象深刻的,是腾讯新闻发布的一则“妈妈带女儿搞传销”的新闻。让那些卷入传销的普通人站出来讲述自己的经历,“我们身边发生的活生生的例子,会有更强的警示效果。”张晓庆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