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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男子打赢和前女友官司要回42万
2017-08-25 14:32:09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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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

  聊天记录显示为借贷

  女方偿还本金及利息

  对于这42.2万元到底为借款还是赠与,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理认为,首先,原告荣某向被告秦某转账10万元、7万元、5万元等大额资金,不符合一般的消费支出,并且,秦某在微信中也使用了“没钱还你”“打欠条”“是你的钱”等词汇,表明双方为借贷关系。

  其次,赠与法律行为的成立取决于赠与人同意,是指并无需受赠人给付对价的情形下单方面无偿交付赠与物,因此赠与的意思表示应当明确,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交付财产的行为本身并不能当然推定有赠与的意思。本案中,荣某在向秦某交付款项时并没有明确赠与的意思表示,且秦某也未提供证据证明荣某有赠与的意思表示,故法院对秦某辩称42.2万元属于赠与的抗辩理由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判决秦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荣某偿还贷款本金422000元及利息。

  法官:聊天记录是本案关键

  审理本案的天河区法院金融庭法官赵心晶表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为涉案的42.2万元款项到底是属于民间借贷关系,还是赠与法律关系。

  我国法律对赠与行为的认定较为严格,赠与人必须明确表示出赠与的意思,且受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才能认定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本案中,荣某并没有明确表示出涉案金额为赠与,秦某也没有证据证明荣某有赠与的意思。另根据两人微信聊天记录的内容,秦某使用了“没钱还你”“打欠条”等字眼,说明其知道涉案金额是需要偿还给荣某的,所以法院没有采信秦某关于涉案金额为赠与的抗辩,而是认定为借贷关系。

  对于如何防范男女恋爱分手后因经济产生纠纷,赵心晶建议,爱情需要理性,如果恋人之间不是有赠与财产的打算,涉及经济往来的,一定不能怕“落不下面子”,要说清楚钱款的性质,并最好留有凭证,比如借据、字条等,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和无法举证的问题。以本案为例,荣某借款给秦某没有任何字据,如果不是微信聊天记录,可能判决就是另一种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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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