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挽回婚姻,双方约定房子归女方一人
“房屋归女方独有”,两人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并在未通知父母的情况下去房屋管理部门办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说,房子从两人共有变成了老婆一人独有。
但是,双方的感情并没有因此而好转。
2016年,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但当时她已经有了身孕,法官认为双方有感情尚未破裂,仍有弥合的可能性,驳回了女方起诉。
今年6月,女方再次来到法院,还是为了和丈夫离婚,离婚的态度十分坚决。女方说两人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日渐淡漠,所以请求法院判令离婚并且孩子由自己抚养。他们的孩子还未满周岁,尚在哺乳期。
男方不同意离婚,说自己没有不良嗜好,两人间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矛盾。
承办法官深入了解后,发现房子是双方最大的梗。
而男方大人一听说,他们出资70万的房子现在归了女方一人所有,女方还提出了离婚,痛心疾首,“人财两空,人财两空呐”。
责任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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