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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站猥亵女童目击者:看见女孩被摸了约5分钟
2017-08-14 09:45:00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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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友推测年轻男子是凤阳人,但未得证实

  目击者称,年轻男子当众猥亵女童的行为,引起目击乘客的反感,更有人掏出手机偷偷拍下照片。有网友称:“拍照片的时候,是昨天晚上19点10分左右,他们坐的车次应该是G7698,19点32分发车,终点站就是徐州,途经蚌埠;或者是20点32分发车的G7600车次,也是途经蚌埠,终点站徐州。”据此有网友推测,这4人都没携带很多行李,很可能是短途,应该是滁州、蚌埠或宿州人。

  网友表示,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这样的举动,不管男子是何目的,都极为不妥,强烈要求进行曝光,并寻找孩子的监护人,也有人展开了“人肉搜索”,试图找出图中的当事人身份。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从网上看到,已有人根据当事男子的面貌特征,进行了一番搜索,并称涉嫌猥亵的年轻男子是安徽凤阳人,且其父母在当地一所中学附近开了一家饭店。还有网友扒出,这名女童并非是这家人亲生的,而是抱养的。而凤阳县正是滁州市辖下的一个县城,与该事件中的当事人去向似乎一致。不过,这一网友推测的信息尚未得到相关方面的证实。

  南京警方正介入调查,律师称男子可定性为猥亵,父母应被追责

  记者联系了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站派出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他们一直密切关注微博,并已与知情人联系上了,就此展开调查。而记者联系的目击者小陈也证实,南京铁路警方确实已联系过她了解情况。“因为调看监控画面的原因,想找到具体的人还需要时间,但公安已经介入了。”小陈说道。

  对于网上传言涉嫌猥亵的年轻男子为滁州凤阳人一说,记者联系了网友所称的当地某中学辖区派出所凤阳县府城派出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没有关注到这条微博,也没有掌握到是否为当地人这一情况。“如果嫌疑人在我们辖区里,因为案发地在南京南站,应该由南站派出所民警办理,我们会全力配合的。”这位民警如此说道。

  南京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按照微博上的照片来看,年轻男子确实涉嫌猥亵女童,但具体的还需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后进行定性。

  而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依照上述规定,也就是说,行为人只有在“聚众或者在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时才将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一旁看到的父母监管不力,也将要被追责。“如果是养女,司法机关可以考虑剥夺其养父母的抚养权。”律师表示,不过,考虑到嫌疑人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这种动作的危害性、隐蔽性,也不排除给予嫌疑人治安处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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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