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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征集地震善款等方式不可信 律师:可能担刑责
2017-08-10 09:10:02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胡玉菡 王翊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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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有待推进需要国家财政资金支持

  2016年5月11日,中国保监会、财政部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45家财产保险公司根据“自愿参与、风险共担”的原则,发起成立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标志着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迈出关键一步。

  “巨灾保险制度对于受灾群众恢复生产、重建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任自力说,地震带来的巨大冲击造成的损失,不只是人员伤亡方面,还会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

  据了解,九寨沟地震发生后,保险理赔绿色通道迅速打开,包括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等多家保险公司启动了地震应急预案,开通24小时理赔专线、简化理赔手续。

  “与人们相对薄弱的保险意识相比,保险产品的种类、性价比等还需要逐步提高。”任自力谈到,包括地震救灾保险在内的自然灾害救灾保险制度在国内刚刚开始推行,处于试点阶段。

  “地震巨灾保险的赔付比例依然较低。”任自力提出了核心问题,赔付比例低主要是因为投保率较低,比如许多企业的财产险里也没有包含巨灾保险,缺乏自然灾害保险意识。

  谈到如何提高赔付比例,任自力表示,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尤其对国土辽阔的中国来讲,“巨灾”不仅仅只是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也经常发生。记者查阅民政局统计数据发现,截至7月24日,今年我国因各种自然灾害,共有8330万人次受灾,402人遇难,同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如果单纯依靠商业保险来实现巨灾保险制度,可能很难成功。”任自力表示,从世界视角来看,巨灾保险制度运行较有成效的国家,大多数都有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因此,国家要投入一定的财政资金来支持,才能发挥商业保险公司在巨灾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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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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