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孤案
一个多月来,
类似事情接二连三发生
小星的微博提醒引起了南京化工园公安分局的注意并介入调查。7月31日,警方接受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联系小星询问后发现,小星的遭遇与今年6月9日的另一个警情非常相似。6月9日,他们接到辖区一位刘姓女子报警,称自己13岁的女儿小蕊在小区里碰到一个奇怪男子,自称网店店主,想找脚模替自己的鞋子做代言。平常父母多有安全教育,警惕的小蕊拒绝了男子,并回家将此事告诉了妈妈。刘女士随即报案。
此后的7月8日,一名18岁的女孩瞒着父母偷偷报了警;7月12日,13岁女孩小美在老师的帮助下报警……
多起报案的案情和小星的遭遇如出一辙,且多名受害人描述的嫌疑人相貌几近相同:身高1米75左右,戴眼镜,骑电动车,留锅盖头。
又是他
“二进宫”男子又犯事
11岁女孩遇险案件升级为刑事案件
民警决定串并案调查。
南京化工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魏捷教导员告诉紫牛新闻记者,由于该男子仅仅是摸脚、亲脚,从立案标准来说,难以将其上升至刑罚的高度。“但从排除安全隐患稳定社会的角度来说,尽快锁定并找到嫌疑人,施以警告等惩戒,警方责无旁贷。”
就在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之时,出现了“升级版”案情。7月17日晚上10点多,在扬子某生活区,11岁的小女孩小丽下楼到便利店买东西时,被某网店店主带至附近楼道里,该男子在脱去她的鞋袜后,扒掉了小丽的裤子。幸好,孩子惊恐的尖叫声让其落荒而逃。此时的案件性质,不再是涉嫌猥亵,而是涉嫌强奸未遂。办案民警赵平告诉记者,此案中11岁小女孩受到的惊吓非常大,以至于在做笔录时,她无法接受男性民警的靠近。从受害人的描述来看,应该是前述同一人所为,案件性质已从治安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