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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长期占停车位车轮被放气 保安:无奈之举
2017-08-03 09:10:23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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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平安道出原委

  对停“霸王车”的无奈之举

  记者取得证据之后,唐姓经理说:“如果核实确实是我们的保安所为,我们会对他予以批评教育。”他答复了三点,第一,孙小姐长期占用公用资源;第二,公司不会授权任何人去放车辆的气;第三,保安与中国平安没有任何直接雇佣关系。

  不过,在唐经理看来,放气是保安为了履行自己职责对长期停“霸王车”人员采取的一种无奈之举。

  “停车位是我们免费提供给到网点办理业务的客户使用的,为了方便客户办理业务,停放时间较短,一般十几分钟到半个小时。”唐经理说,孙小姐虽然是中国平安的客户,但她每次来并不办理业务,只是为了停车,他至少看到过孙小姐五次以上,每次一停就是好几天,因此他对孙小姐的车印象深刻,最初保安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还贴了“禁止停车、后果自负”的条子在挡风玻璃上,但孙小姐仍然不听劝阻来停车。

  他表示,这并不是个例,是免费公共停车场经常遭遇到的问题。“有的并非前来办理业务,而是专门来停车,提醒他们不要停这里,但很少有人听,关上门就走了。个别的甚至扬言要打提醒的保安。”唐经理说,停车场属于公共资源,免费提供给顾客使用,这种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对其他顾客不公平,孙小姐无视保安劝告,轮胎被放气属于自己行为导致的“后果自负”。

  唐经理对孙小姐这种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非常恼火,原本想寻求警方帮助,但“这个既不是刑事案件,又不是治安问题,警方怎么会管?”

  记者从金牛区城管相关人员和千和馨城物业项目经理张太金处了解到,停车位所在区域属于市政设施,平时的管理维护都由金牛区城管负责,停车位是千和馨城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申请,市交管部门画线,小区业主委员会获得了使用权,将车位以每个车位100元/月的价格租赁给了中国平安使用,属于公共停车位。

  公共停车位

  如何保证公用?

  专家建议:规定时间内免费停车,长期占用计时收费

  为了方便办事人员临时停车,经商家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后,在条件允许的地方划有一些公共停车位。然而,商户和停车人之间的矛盾经常发生,一方面是商户认为“是我申请的,就该只供我的客户用”,而一些车主则认为,既然是“公共停车位”,那就是“你停我停大家停”。此外,一些“不自觉的车主”将其当做长期的、免费停车位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记者采访时,就有商户向记者反映,个别车主将公共停车位当成免费停车场,从早停到晚,“这不是政府设立公共停车位的初衷。说小了,是个人道德问题;说大了,是浪费公共资源。”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光认为,孙小姐遭放气是提供公共停车位的单位或者企业为顾客和客户有提供免费停车服务的想法,却没有做好相应配套所导致的。

  “这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和取得相应的收费许可来解决。”陈光说,中国平安通过租赁获得使用权,即享有对停车场使用和管理的权利,界定提供免费服务的人群和对象,如来办理业务的人员或者短时间使用的人群,停车场可以设立如机场一样的ETC或者人工甄别要服务的对象。陈光认为,公共停车场可以先取得收费许可,采取限时收费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对来办理业务和短时间停车的客户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免费,而对于长期占用停车场的客户予以计时收费。“长期占用的客户,停的时间越久收费越贵,如此就不会把公共资源变成免费停车场,更加不会采取放气这种手段来解决。”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在英国等国家也设有公共停车点位,以方便办事临时停车,这些点位安有摄像头计时,只能免费停1至2小时,超时将被处以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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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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