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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引公众对责任关注 各平台处理不相同
2017-08-02 16:41:19 来源:沈阳日报  作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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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人士认为应有示范性处理与赔偿标准

  各品牌共享单车的使用协议中,大都有保险条款。但仔细分析会发现,协议中都有严格的免责声明——除非用户能证明意外是单车缺陷导致,否则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一旦出现事故,索赔起来并非易事。比如在某平台的一份骑行意外险中,关于责任免除的条款多达16项。

  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表示,为规避骑行安全风险,保障受害者权益,该如何厘清事故相关方各自的责任,应该有一个示范性的处理与赔偿标准。

  他认为,共享单车本质上是一种租赁的关系。如因单车存在的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导致出现交通事故,对租车者造成人身伤害,则平台应负相应责任;如果不是因车辆质量问题而是因骑行者本身违反交通规则等个人过错原因受伤,那么可由相关保险公司理赔。

  提醒共享单车用户的是,在骑行之前,为有效避免发生事故,一定要检查车况,并务必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如不幸发生事故,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保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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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