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间的少年》(十周年纪念珍藏版)书封。出版方供图
此前,金庸一纸状书将江南告上法庭,起诉江南及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侵权。金庸方面认为,杨治未经其许可,大量使用其作品的独创性元素创作小说《此间的少年》并出版发行,严重侵害了他的著作权。严重妨碍了原告对原创作品的利用,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此,江南在2016年10月23日晚公布的一份声明中,曾解释过《此间的少年》最早的创作动机,“最初在清韵书院连载时使用这些人物名字,主要是出于好玩的心理”,并表示了歉意。
此次面对控诉,江南方面主要辩称,《此间的少年》在人物形象、人物关系、故事情节方面均不与金庸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并无侵犯金庸的权益。
责任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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