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装置到底拍到了什么
双方各执一词
经公安机关侦查,初步证实,藏在插座内的设备为一套微型摄影装置。
由于在酒店内住了3天,顾先生夫妇担心自己的个人隐私被偷拍,要求警方将储存卡内的内容给自己看下。
“储存卡里面有10来段视频,我看了前面3段,画面中是一对男女,并有亲密动作。视频能清晰地看到人脸,而且还能听到两人的对话。”顾先生的妻子说,由于需要做笔录,后面的内容还没来得及查看,并不清楚自己是否遭到偷拍。
酒店方也查看了视频内容。酒店总经理陈小华说,所谓的10来段视频,其实就是一段重复的模糊视频,“似乎是一男一女在聊天或吵架,不过肯定不是顾先生夫妇。”
顾先生认为,酒店方肯定不会在客房内安装监控设备,他怀疑是酒店有内鬼,跟外人里应外合安装了摄像头。对于顾先生的说法,陈小华认为,如果是员工安装的,为了牟取利益,设备早就应该取走了。
负责此次案件侦查的温州鹿城警方表示,目前还没有调查结果,情况不便透露。
酒店愿意承担责任
但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存在分歧
“发生这个事情,酒店有一定责任。我们提出免除顾先生4天房费,共计1800元,并给予2880元的奖励红包,感谢他发现了酒店的问题,解除了一个隐患。”陈小华说,对方对这个处理结果不满意,提出5万元的赔偿。
陈小华认为,顾先生所提的金额没有任何依据。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律师认为,这件事的第一责任人是安装针孔摄像头的人,至于酒店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要看酒店方有没有存在管理上的过错。同时,还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去判定责任,比如安装设备的人是酒店员工还是外人,这个设备是否偷拍到顾先生夫妇,视频有没有泄露出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