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犯抢劫案入狱11年
疯狂盗窃是为报复社会
对于夏某华,景区分局刑侦大队的民警并不陌生。
夏某华,1972年生,盗窃成性,反侦察能力强,曾于2006年因涉嫌在景区九溪辖区入室盗窃转抢劫被判刑11年,2014年3月提前释放,2015年3月再次在九溪辖区因为入室盗窃被拘留,后因证据不足不予逮捕。
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后,景区刑大及时与夏某华户籍地湖南安化公安机关联系,查找夏某华有否在老家的活动轨迹,同时也几次出差到夏某华的原籍查找。
2017年2月,获悉夏某华在老家信息后,2月27日,刑侦大队会同九溪派出所安排4名精干力量,马不停蹄赶到湖南安化与当地派出所商讨开展抓捕。2月28日,在抓捕过程中,夏某华对围观村民声称自己没有犯法,煽动村民联合暴力抗法,也致使大批不知情的村民对民警执法活动进行阻扰,其家属也是万般阻拦,执法行为受阻。
民警沉着应对,以法服人,并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沟通下,安全疏散围观、阻扰的村民,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夏某华。
2017年3月5日,犯罪嫌疑人夏某华被押解回杭。
经过多方面工作,夏某华如实交代,2014年以来在景区九溪、灵隐、南山辖区一带和西湖区转塘、青芝坞,以及2016年在湖南长沙一起窃取4只百达翡丽手表、1只劳力士手表和1只欧米茄手表,涉案价值400多万元。其中在杭州的涉案金额为100多万元,作案20多起。
夏某华之所以再次回到西湖景区疯狂作案,据他自己称是“为了报复”:因为2006年抢劫案后被判11年,2014年3月减刑后提前释放,出狱后便开始疯狂作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和核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