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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站一男子翻越股道 被进站列车挤压致死
2017-03-27 13:56:13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徐媛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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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市民追问

  站台该不该加装安全门?

  昨天事故发生后,有市民提出疑问:那么该不该加装屏蔽门以确保安全?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海南高铁环线是全线加装了屏蔽门的,那么海南能装?南京能不能装?

  在采访中,记者也听到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高铁不加装屏蔽门是出于成本考虑,“肯定是应该加装的,列车以极快速度通过站台的话,强大的惯性会将人卷入车底。加装屏蔽门肯定更加安全。”但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的状况下不一定需要加装。“目前整个世界范围内,都少有国家装高铁屏蔽门。到发线长度是固定的,屏蔽门需要空间是固定的,但目前在跑的车型是多样的,有西门子的,有庞巴迪的,光车型就有ABCD等五种。现在有的站停五种车型,有的停三到四种,这个屏蔽门要装上,可能一个站台上都是门,门都不一定能打得开。”另外,有业内人士认为装了屏蔽门也不能预防死亡,反而可能会产生更大事故,“地铁上屏蔽门夹死人也发生过,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另外,列车极快速度通过时,产生的风洞效应,也可能瞬间冲破屏蔽门而对旅客造成伤害。目前中国高铁设计,在正线两边还有两个到发线,也就是说在列车高速通过站台时,它与你的距离还是比较远的。”而对于海南环线加装屏蔽门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海南环线只有庞巴迪一种车型,且海南存在正线站台。

  律师观点

  赔偿责任该如何界定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周健律师表示,无论该男子是在南京南站乘车始发还是中转,乘客的身份是无疑的,其和铁路部门之间就建立了旅客运输合同关系也是确定的。不要说是中转旅客,即便是没有检票入站的乘客,如果在站内受伤,按照《合同法》第293条的规定,当乘客拿到车票时,其与铁路部门之间就存在了生效的客运合同关系,火车站应在合理的限度内保护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即便没有检票的乘客在站内受伤,仍可以要求车站赔偿。

  从目前铁路客运换乘的常规办法看,一种是出站后,另行购买中转目的地的车票再进站候车;另一种网络时代通行的做法是,下车前已网购中转车票。在下车后不必出站,只要逆着进站的车流线路反向到达检票口,出示车票或者购票信息,检票员会让乘客进入候车大厅候车的。因此无论哪一种方式换乘,从一个常识的判断看,都不应当采取这种穿行在高速运行的列车轨道间走捷径的方式。如果翻越站台的事实成立,那该男子乘车(含中途换乘)行为本身就存在自身主观上的重大过失。按照《合同法》第302条的规定,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如果承运人能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无须承担责任。“因为高铁站台不同于地铁站台的拥挤程度,高铁站台只要有明显的警示标线及进站前人工警示即可。合同法第239条,火车站只要在合理的限度内保护乘客的人身安全,也就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周律师说。

  -多说一句

  还要怎样的刺痛规则才能深入人心

  在看了监控视频后,很多人都在揣测这名男子为什么会突然跳下站台。或许是急着赶上这趟列车早点回家看一眼嗷嗷待哺的孩子,或许是等着跟父母团聚,也或者是不想错过和客户的签约……但无论如何,现在的结果可能是,孩子失去了父亲,妻子失去了丈夫,父母失去了儿子,而客户,可能都还不知道你是谁。我们总是急匆匆地去赶一些你以为别人会在意的事情,却最容易忽视最珍视我们的人。

  没赶上车,回家晚一会儿,家里人不会责怪的。客户签约,晚一会儿,大不了就是一份工作嘛,没了还可以再找。但生命消失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有些时候,规矩的制定,并不都是要妨碍我们的自由。为什么只有真正遇到危难的时候,才能懂得某些事情是不可为的,才会知道某些规定制定的初衷,其实是为了保护我们免于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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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