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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价格·霸王条款--盘点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手法
2017-03-14 16:48:06 来源:新华社  作者: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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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查:为求利润,以次充好

  自己找人喷绘标签,把6600系列的机油伪装成每桶价格贵200至300元左右的7400系列机油,卖给消费者,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上海仕壹行贸易有限公司这种销售以次充好产品的行为,被上海市闵行市场监管局处以516万元的行政处罚。

  这种行为,消费者自身是很难发现的。上海市工商局点评认为,经营者长期通过私自更换机油标签的途径,以价格较低的商品冒充价格较高的商品销售,不仅存在明显的故意因素,而且机油属于对机动车发动机影响较大的因素,违法行为性质较为恶劣。此类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处且被公示后,相关经营者的商誉也将会受到影响。

  “潜规”:汽车销售,“杂费”难禁

  上海九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销售汽车过程中,针对消费者上外省车牌的,在车价之外另行收取“报备费”,即当事人以需向外省4S店报备的名义,向消费者收取金额不等的费用。

  但实际上,这种所谓的报备费并无相关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规定,构成了违背购买者意愿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最终被行政处罚7万余元。

  上海工商部门点评认为,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潜规则”,比如,要求消费者支付“出库费”“PDI”检测费等不合理的收费。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收取“出库费”等附加的不合理条件查处系列案件,强化案例曝光。少数经营者又设置报备费等其他附加的不合理交易条件,上述行为缺少法律法规依据,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属于应当打破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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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