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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价值30多万项链在美容院丢失 起诉要求索赔
2017-03-14 09:39:26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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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结果

  美容院担责65%

  赔偿19.8万余元

  法院还认为,吴女士至美容院消费接受美容服务,双方建立起服务合同关系。美容师为工作方便将吴女士佩戴的项链摘下并放置在柜中,此时美容院对该项链负有妥善保管并由美容师为吴女士重新佩戴的义务。该美容师将项链取下后放置在未上锁的柜中,令物品丢失的风险增高。而在美容服务结束后吴女士离店时,美容师又未替吴女士佩戴项链,也未明确提醒吴女士项链的存放情况,由此造成吴女士项链丢失的财产损失,美容院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法院也认为,吴女士作为项链所有人,对其随身佩戴的物品亦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吴女士明知项链的价值较贵重,但在被美容师摘下时,却未对美容师作明确说明,而在美容服务结束后,又因疏忽遗忘了向美容师索要,故其对项链丢失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由此,被告的责任应适当减轻。

  考虑本案的实际情况,法院酌定吴女士对自身损失承担35%的责任,被告美容院承担65%的责任。据此,法院判决被告美容院赔偿吴女士项链及吊坠损失19.8万余元,并承担部分诉讼费。(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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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