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亿元的保证金哪去了
据中国人民政协北京市委员会的《关于缓解北京市交通拥堵的对策探讨——出租车管理的建议》,2007年,北京市出租车保有量已达到6.73万辆。由于北京出租车行业采用的多为双班制,一般是两个司机共同用一辆出租车。由此推算,出租车公司违法收取了数亿元人民币。
“这些钱都到哪儿去了?”沃兴伟说。
沃兴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现在被侵害权利的司机成千上万,但是敢站出来维护自己权益的很少。目前,沃兴伟作为12名出租车司机的代理律师,已经就北京万泉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违法收取出租车司机风险抵押金一案,提起劳动仲裁。
沃兴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目前他代理的出租车司机维权案大多得到了法院和劳动仲裁的支持,公司也没有再上诉,接下来就看执行了。“现在出租车公司肯定不会主动退还所有司机的这一大笔保证金。但这是正当权利,只要司机积极去主张争取,基本是可以拿回的。”沃兴伟说。
出租车公司的“霸王条款”
司机们还向记者反映,许多公司克扣国家给司机的燃油费补助,但都苦于没有证据。还有一些公司克扣司机们的工资,由于司机们签订了合同就被公司收回去,现在讨薪想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都有困难。陈喜莲等人在2005年与万泉源公司签订合同后,公司以总经理签字为由收回了合同。“我每次见到那经理都要向他要合同,现在他一见到我就躲。”陈喜莲说。
公司在与司机签订合同时,常常有很多“霸王条款”。如在劳动合同上写明“修车费用承包者自负”,这实际上也是违反有关条例的。根据2007年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北京市出租汽车企业内部营运任务单车承包经营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出租车承包费已经包含了十多项费用,其中包括修车费。
“遇到这种情况,肯定应该按法律走,而不应该按照不合法的合同条款。比如我签了一个合同声明放弃一切社保,但这违反国家法规,因此这样的合同条款实际上就是无效的。”沃兴伟律师说。
在陈喜莲的讨薪单里,还有一笔奇怪的“修理费”。“在我合同到期、公司要收回车的时候,他们要我交4000元,说是修理费。”当时陈喜莲自己花2000多元刚把车修换一新,对交车时还要交翻番的“修理费”实在是无法理解。“如果我不交这个钱,公司就不收车,他不收,我每个月还得交7150元的份钱。公司就是这样来卡我们。”
因此,和遭遇同样难局的众多司机一样,陈喜莲交了这份荒唐无稽的“修理费”。而刘永江和谢维东,他们交了4800元“修理费”,连收款单据都没拿到。
目前广大北京司机都默默地缴纳着修理费。“一是广大司机师傅不明白法律,稀里糊涂签了合同;二是公司占据强势地位,如果你劳动者想来他这儿开车,就得照他单方制定的要求签。”沃兴伟律师说。
而出租车公司逃避司机社保的问题也令人堪忧。以刘永江为例,他在万泉源2001年到2005年两次订立合同,公司竟然任何社会保险都没给上,到2006年1月才给上了大病的保险,连工伤意外险都没有。目前像他这样状况的司机不在少数,但他们跑了无数次劳动仲裁机构,地方还是拒不受理。
出租车应像公交一样成立公司
2月17日,交通运输部体制改革法规司立法处处长魏东说,目前出租车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领域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会逐步显现,如怎样规范出租车管理的市场准入与退出、经营权的转让、经营者组织模式等。交通运输部正在积极开展调研,推进出租车立法工作。
国务院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已明确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起草《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将制定包括出租车方面的体制规范。
沃兴伟认为,我国原来一直没有把出租车作为公共交通行业,是自负盈亏的模式,和地铁、公交车公司系统完全不同。但是今非昔比,出租车已普及成为老百姓的公共代步工具之一。同时,出租车司机的队伍也在不断膨胀,形成“僧多粥少”的局面,这使公司占据了强势地位。
“我跟很多司机师傅了解,现在出租车的承包金‘份儿钱’为什么会涨?就是因为出租车司机门槛不高,众多失业青年农民不了解行业黑幕,还是蜂拥而来。司机你不想涨份儿钱?那你走人,我这里司机多得是。”沃兴伟说。
“过去自负盈亏,没有太重视出租车司机作为劳动者的利益,既然出租车行业的发展已经随着时代改变,那么,行业的管理机制、法制状况是否也应当与时俱进了?我建议应像其他公共交通系统一样成立公司,这样才能正当维护出租车司机作为劳动者的利益,也让广大出租车司机尝到改革的甜头。”沃兴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