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在经过了约1个小时的庭审后,最终法院宣布休庭。
被“误伤”的谭静告媒体名誉侵权案昨日在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开庭
白色毛衣、超短牛仔裙、妆容精致、个子瘦小……昨日,出现在媒体面前的谭静,比起半年多前,精神好了许多。谭静告诉记者,4月15日,当她从QQ上得知,《南方××报》大篇幅报道称“自己”在广州半裸坠楼死亡,且涉嫌“性工作者,吸毒、酗酒、与三个外国人有关”等消息时,情绪几近崩溃。“那时,我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进浴室就想起死去的谭静,手机也被各种询问的电话打爆,家人不堪其扰。”为证明所说属实,谭静的代理人肖律师还向法庭出示了一份由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开具的门诊病历,“仅仅因为同名和年纪相仿,就说我是广州那位谭静,太不负责任了。”
从谭静向法庭递交的4月15日《南方××报》上,记者看到,该报在A08-A09版面上,大篇幅报道了“广州谭静坠楼事件”,文中有以下字样,“该女子曾为超女成都50强,警方称其坠楼前无性行为,但体内酒精度已达到极点……”谭静说,该报不仅言辞凿凿说自己就是那位半裸坠楼女,更因网络等媒体的转载,自己被网友指责为“妓女、性工作者、借死人炒作”等,“平静的生活从此被搅乱……我没脸去上班了,并因此辞去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