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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分类可罚款50至200元——北京垃圾分类修法五大焦点问题透视
2019-11-28 08:29:00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焦点4:分类之后,会被混装混运吗?

  一直以来,垃圾分类存在“两头不信任”的尴尬局面:居民认为存在先分后混的问题,如果后端混装混运,前端分好类没有意义。

  “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后,我们小区也轰轰烈烈地搞了一段时间垃圾分类,当时效果还不错,但是没有坚持下来。”家住西城区菜市口的王女士说,居民与垃圾处理方互不信任,后端没有出口的垃圾分类就成了“摆样子”。

  “一旦混入纸张等,一袋厨余垃圾基本就废掉了。”孙新军说,垃圾分类要建立从居民投放垃圾到分类运输,最后到终端处置的全过程监控,确保实现分类效果。

  他表示,混装混运是对垃圾分类的毁灭性打击,要坚持发现一个处罚一个,屡教不改的将被逐出市场。在中端转运环节,要规范化配置和涂装分类运输车辆,让运输车辆受到严格监督。在末端处置环节,加大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畅通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渠道。

  焦点5:谁来监管?

  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谁来执法?具体惩戒标准怎么把握?失管小区怎么办?

  北京市下一步将尽快出台配套实施办法,一方面,强化政府部门和属地的监管责任;另一方面,建立全链条监督举报机制,明确分类管理责任人、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等主体相互之间的监督责任,发挥机制的倒逼作用。

  此次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还表决通过了《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正在审议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也将对垃圾分类落实发挥作用。

  “原来街道没有执法权,既罚不了市民,又罚不了物业,现在权力下沉至街道,执法也变得名正言顺。”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工委书记高文娟说,同时也有很大压力,尤其是对于失管小区,街道、社区要切实负起责任。

  北京市还将利用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联系机制,广泛发动代表和群众参与进来,开展全域覆盖的监督检查,推动法规落地实施。

  刘建国说,各职能部门应按照相应职责负起监管责任,建立基于物联网的智慧监管系统提高监管效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监督,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媒体等也要主动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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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