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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拉活”起纠纷当街打砸车辆 7名被告人受审
2017-11-13 15:42:56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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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拉活”引发纠纷当街打砸“摩的”

  7名被告人上午受审当庭认罪

  本报讯因开摩的发生纠纷,徐某、张某纠集多人打砸他人三轮摩托车,并导致3人轻微伤。今天上午,本案的7名被告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在丰台法院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去年11月18日中午,被告人徐某、张某指使郭某纠集刘某等6人,在丰台区大红门地铁站,持镐把将被害人刘某等人的两辆三轮摩托车玻璃砸坏,随后双方发生互殴,致被害人刘某、史某、姜某轻微伤。

  案发后,徐某、张某等8人被警方抓获,其中一人因尚未成年被另案处理,另有曹某在逃。今天上午,本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7人均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徐某表示,他之所以纠集其余被告人,是因为刘某在开摩的时,要求其余摩的司机都要听其安排,排队按顺序拉客,但徐某不愿听从。一次与张某吃饭时,徐某听其说起,刘某准备找人把不听话的人“弄走”,便起了报复之心。张某联系到了朋友郭某,郭某又找到了4个朋友来帮忙。郭某等几人素不相识,都是通过微信联系到的。

  “别人找的我,说就是充个数,答应给我四五百块钱。”19岁的王某说,自己没想太多就答应了下来。当天徐某在车站接到他们后,去五金店购买了镐把,并开车将他们送到了大红门地铁站。见到了刘某的车辆后,几人便持械开始打砸摩的。

  车被砸毁,刘某等人也不肯罢休,持灭火器等物品反击。一片混乱中,刘某、史某、姜某等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事后经鉴定均为轻微伤。

  为了几百元的报酬,7人将面临刑罚,除徐某外,6名被告人还各自赔偿了被害人5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刘苏雅文并摄

责任编辑:吕小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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