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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为何疯狂抢时间?送餐超时半小时这单白干
2017-10-10 14:07:31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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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劳多得应不应该有法限制?

  近期实施的《外卖配送服务规范》作为唯一的行业规范,只对送餐员服务做出规定,并未对平台、商家、送餐员三方权利义务进行划分。并没有对送餐行业普遍实行的多劳多得薪酬制度以及相关奖惩机制是否合理进行规范。

  上海锦维律师事务所沈振佳律师认为,多劳多得的薪酬设计体系,目的是为了提高劳动者积极性,但部分送餐企业却忽略了保护劳动者的休息与安全。他建议,应该从三个方面来规范和保障送餐员的劳动权益。

  首先,计件工时制的劳动定额问题。劳动定额应当是绝大多数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的劳动都能够完成的劳动量。“如果大部分劳动者需要靠超时劳动才能完成劳动定额,或挣得相对体面的收入,说明该劳动定额或计件单价不合理,应予以调整。”沈振佳说。

  其次,工时制度问题。外卖送餐行业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还是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无论适用哪种制度,都应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的权利。

  第三,对劳动者经济处罚问题。我国仅规定对于劳动者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者追偿,原则上不得采取经济处罚,否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

  “制定有关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劳动者的声音不应该被忽视。”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指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他建议,外卖送餐业应由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以共同约定的形式建立起完善的劳动保障体系,以维护送餐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之争

  记者了解到,目前送餐员的用工形式有3种:外卖平台自营配送员、代理商配送员和众包配送员。

  平台自营配送员跟平台签约,属于合同用工,一般有“五险一金”。代理商配送员也称为“分包模式”,即平台将配送业务分包给代理商,配送员跟代理商签订劳动合同。众包配送员则是平台通过APP在网上向不特定对象发布任务,由配送员抢单完成。

  一位业内人士说,为了降低用工成本,现在平台越来越多地采用后两种用工方式。记者调查发现,这种用工形式下,送餐员与平台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目前还存在争议。以情况类似的网约车司机、网约厨师等为例,在司法判例中,法院以从属性作为判断劳动关系的标准,对这类案件依实际情况而定,判定劳动关系的有之,判定劳务关系的也有之。

  苏海南认为,“众包”作为一种非标准、非传统的用工形式,简单套用原先传统的、规范的用工方式下的劳动保障不合实际。他认为,对于这一新兴行业的新的用工方式,要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原则,对其进行积极引导,维护好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人社部劳动关系司司长聂生奎在日前的一场论坛上对新业态下的劳动关系发表看法。他表示,新时期,劳动关系的认定还存在着诸多的困难,还有企业利用所谓的新业态挑战劳动法律。“政府现阶段实行包容监管,但包容监管不表明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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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