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文琼等人受到审判
30多名女孩满怀憧憬从区县来到主城打工,被骗进九龙坡区兰源洗脚城和庆丰洗脚城,沦为“包身工”,不分昼夜干活还得不到工资,也没有人身自由,稍有不从还会挨打。昨日,九龙坡区法院一审判处洗脚城女老板程文琼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20万元。
她有五宗罪:
1.强迫职工劳动罪
2.强制侮辱妇女罪
3.故意伤害罪
4.强迫交易罪
5.妨碍作证罪
她得到判决:
1.有期徒刑20年
2.处罚金220万元
女老板
一审获刑20年
今年32岁的洗脚城“大姐”程文琼,法院一审认定其行为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妨碍作证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20万元。
洗脚城“二老板”赵忠,被法院认定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雇佣童工从事劳动罪、妨碍作证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59万元。程文琼的弟弟程强、绰号“叔叔”的程万得等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