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将提交省人大审议,立法对性骚扰说不 人民网5月30日电 据天府早报报道,禁止性骚扰,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今(29)日,四川《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法学专家分析,条例通过后,发黄色短信、讲“荤”段子都将被视为性骚扰,女性在公众场所穿着暴露可能是性骚扰的诱发因素。